您好,欢迎访问上海睦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!

全国服务热线:021-66025666

新闻中心

NEWS CENTER

中钢:恳请投资者不要行使“10中钢债”回售权

时间:2021-09-25浏览量: 作者:华尔街见闻来源:

在央企不败金身被打破后,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钢股份)被警示将步保定天威的后尘,昨日网络上甚至传出一份中钢集团的“恳请书”,称恳请投资者不要行使中钢债券的回售权,目前发改委、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“10中钢债”解决方案。

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,其下属一级核心子公司中钢股份发行并由其担保的“10中钢债”发行规模20亿元,10月20日下周二为付息日,且面临投资者回售行权。招商证券日前分析认为,“10中钢债”违约的风险很高,如果没有外部援助,一旦下周二投资者行使卖权,中钢股份仅凭自身财力无法完成债券兑付。

所谓回售权是指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将债券回售给企业的权利,例如债券价格持续下跌时。

10月15日,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获得一份以中钢集团名义出具的《关于恳请配合解决“10中钢债”兑付难题的函》。该函称,中钢集团在抓紧实施债务重组的同时,一直努力寻求“10中钢债”解决方案,目前发改委、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“10中钢债”解决方案,恳请“10中钢债”投资者保持一致行动,撤销回售登记。

该函件还称,鉴于公司部分业务停滞,总部及部分子企业现金枯竭,若投资者在2015年10月行使回售选择权,公司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,势必出现违约风险。

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多方核实确认该函件的真实性后,有市场人士分析称,“这估计是投资者传出来给中钢施压的。”

2010年10月20日发行的“10中钢债”,发行人为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钢股份,规模20亿元,5+2结构,今年10月20日,该债券将进入付息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期。

据发行文件规定,2015年9月29日~2015年10月12日本为债券持有人回收登记期。10月10日,中钢股份发布公告称,经债券持有人同意,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-10月16日。

今日已是回售截止最后一天,在这个时点上出现这一文件,无疑为“10中钢债”是否违约,蒙上了一层阴影。

今年以来,中国债市违约已有五例。最新一例是昨日公告未能足额兑付10亿元本金的保定天威英利中期票据。华尔街见闻文章提到,民生证券固收负责人李奇霖评论认为,钢铁、煤炭、石油化工和纺织是信用风险高的行业,投资者应重点关注民营企业、资产负债率极高的国有企业、以及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。

如果“10中钢债”下周违约,将是中国钢铁企业在国内债市的首例违约。在许多中国发债钢企背负亏损和大量债务的当下,违约可能只是时间问题。

去年9月,“中钢数百亿贷款全面逾期”的传闻和广发证券研究团队一句“中钢集团二度逼近破产并不超预期”研判惹尽眼球。此后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获悉,中钢集团的逾期金额为6.9亿元,并非数百亿元。但传闻已经体现中钢集团的流动性风险。

Copyright © 2021 上海睦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d. 沪ICP备18023929号-1